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451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23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信息公开具体情况,编制了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831日起至20239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强化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切的领域,在利用好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的同时,依托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青岛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考试、财务资产、职称评定、人事师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回应,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学院不断加强智慧校园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以学院官网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学院官网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部门(单位)网站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学院信息。按照《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高等学校的9个一级指标及相关二级指标,对学院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建设,理顺了信息公开分类,切实加大了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信息,确保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有效获得相关信息,真正做到了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本学年,学院新增主动公开信息条,主要信息公开途径及数量如下: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山东教育发布APP等平台发布信息1700余条,通过人民政协报、中国网、山东教育报、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信息318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学院通过门户网站、青岛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及时更新发布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机构设置、内部管理体制、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围绕《章程》实施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同时对变化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及时更新。

2.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充分发挥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开作用,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开,同时学院建立新媒体招生宣传矩阵,积极利用微信等渠道广泛公开招生信息,方便社会及考生多渠道及时了解学院招生情况。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相关财务信息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一是公开财务制度。《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均在学院网站公布;二是公开受捐助资金、收费信息。公开2022年度学院受捐赠资金收支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电话等信息。三是公开预决算情况。按照上级预决算规定,2022年决算、2023年预算分别通过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四是招标采购信息公开透明。本学年通过青岛市采购信息网、学院网站发布招标项目21项,确保招投标采购工作实现公开、公平和阳光操作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定、晋职晋级等相关制度、管理办法,为社会和全院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学院在招聘计划、招聘方案、资格审查、岗位取消(核减)情况、笔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共计公开相关信息19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人。在职称评聘晋升方面,严格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等有关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工作,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在干部选拔方面,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

6.教育质量信息公开。学院在信息公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内容,并及时更新学院课程与教学计划。本年度,围绕“工科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智能制造专业群”顺利通过中期验收,“海洋药品智造专业群”立成功项第二批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依托智能制造专业群建设,和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项目成功立项“山东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成功立项青岛市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学院教师荣获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1项、优秀奖1项;荣获202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荣获市级教学成果奖2项。同时,培育学院教学能力大赛团队6个,院级优质课6门,院级在线精品课程4门,开发校本活页式教材3门。依托智慧校园建设,围绕教务系统、实习管理系统、数字化课程平台和电子班牌系统,全面推进教学指标化管理。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及手段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获得者名单以及各项评奖、评优均按要求、程序予以公开、公示,学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透明。严格依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学生处分决定,并按程序和要求在校内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不存在该公开未公开的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全社会以及全院师生的监督,能够及时准确的公开公示规定的内容和信息,积极回应师生群众的问询和关切,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本学年,未收到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负面评价。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院师生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经常性学习、交流和培训制度,认真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定期对上级的最新政策文件和通知要求传达学习,加强对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下一步将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对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及时提醒,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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