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确定资格及困难档次、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报结果审核、确定本年度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10月19-10月23日 起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到 学校资助中心(西教211) 反映、联系电话0532-58952638 。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10月19日